秦楚網訊 通訊員 李茂康 報道:“先勸后處”“輕微免處”“首違警告”……近年來,湖北省鄖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推出一系列優化通行環境、便民利企新舉措,在這些具體的舉措中,看似一絲執法“溫暖”,卻嬴得了群眾一片“點贊”,不僅幫助群眾提高了交通意識、也提升了群眾交通出行體驗。
位于鄖西縣城江岸路(小河西路)路口,5條道路交匯,交通指示牌、信號燈密密麻麻,行人稍不留神就可能走錯方向。這里交通情況復雜多變,一些違反交規的駕駛人和行人常常覺得“委屈”。
如何讓被處罰者感受有溫度的社會治理?這既考驗著執法者的執法方式,也考驗著交警的執法水平。對此,從警26年的汪群頗有感慨。作為鄖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中隊長的汪群,在此執勤26年,累計處罰交通違法行為達2萬余人次,卻從未被投訴過。
停車線后的車流中,鄖西建材市場一名女子叫俞剛敏,是一家門業大全的女老板,她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從江岸路一側停車線沖出,被汪群在執勤中第一時間攔停:“直行是紅燈呀,您怎么能闖?”對方趕忙解釋:“5條路的信號燈離得太近,辨別不清。”聽罷,汪群帶她重新走到路口,順著紅綠燈的指向繞了整個路口一圈,邊走邊講解。一次兩三分鐘就能完成的執法,汪群花了十幾分鐘在為其普及法律知識。
很多開車的市民都遇到過這種情況:如:有人沒有看清楚交通信號燈或禁停標識、臨時停車幾分鐘辦事或對路況不熟悉、外出辦事臨時停車,卻發現被貼了罰單,或被“電子警察”抓拍受到處罰。從法理上看,禁停路段停車確實不對,被處罰也不冤枉,但有時,車主面臨的客觀情況也需綜合考慮。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用汪群的話說,“違反交規必須受罰,但處罰的方式很重要。”在糾正車主違法行為的同時,要換位思考,不能“一罰了之”, 要給車主知錯改正的機會。要先勸后處、輕微免處、首違警告,處罰得讓對方違法當事人心服口服。”對違法者來說,一次親身經歷可讓交通參與者對交通法律的敬畏和交通法規的理解更加深透,這也是踐行“柔性執法”“人性化執法”理念的具體體現。
“違法者一次被罰款幾十元或幾百元,如果不講明白,違反交規的駕駛人有時心里會憋屈好幾天。”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關注民情、跟進民意、不厭其煩地向違法者解疑釋惑。汪群用執法“溫暖”了一座城,贏了群眾的理解支持和“稱贊”。
執法是否規范、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是否透徹,影響著群眾對法治社會建設的感知度。汪群在日常執法活動中,要求中隊全體20余名民輔警要在公正、嚴格執法的基礎上,堅持以人為本、設身處地為群眾考慮,寬嚴相濟,幫助群眾了解法律知識,讓廣大群眾體會到執法“溫暖”,既有利于優化營商環境,也嬴得了群眾的一片“點贊”。